近日,湖南省医保局发布手术机器人的使用和收费规范。
主要内容如下:
合理使用:按照设备注册证适用范围和临床手术使用指征,合理使用手术机器人辅助操作系统。
手术机器人定义:本通知所称“手术机器人”包括各类冠以类似名义的辅助操作设备、平台、系统或工具。
适用科室:涵盖了骨科、头颈外科、胸外科、心外科、普外科、泌尿外科、血管外科、妇科手术操作。
收费方式:辅助操作统一作为手术价格项目的“加收项”进行收费。按照手术项目的基准价格进行一定比例加收。
耗材不得另行收费?加收标准包含导航定位工具包(包括但不限于基座、跟踪器、连接器、标定器、引导管、套筒、固定器等)以及“手术机器人”使用过程中消耗的其他耗材费用。
手术规划不得收费:手术机器人辅助操作系统只发挥手术规划功能的,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人工智能、增强现实、混合现实、全息影像、裸眼3D等各类数字化、可视化或智能化的创新通用技术,辅助进行手术规划、术前模拟等,辅助操作价值在手术价格中体现,不另立项收费。
导航定位收费封顶2000元:手术机器人辅助操作系统只具备和发挥导航定位功能的,每例手术加收 40%,核心术式价格在每例 5000 元以上的,加收标准按每次 2000 元封顶。
手术机器人收费最高可加收300%:
①完成手术部分核心操作步骤的,加收80%。
②完成手术全部核心操作步骤的,加收300%。
③80%和300%任选其一,不能叠加。
明确手术机器人加收费用不纳入医保。
文件最后还规定了一些其他手术收费定价:
胸腔镜手术加收 600 元/次;
腹腔镜手术加收 400 元/次;
宫腔镜手术加收 300 元/次;
关节镜手术加收 500 元/台次;
膀胱镜手术加收 100 元/台次;
鼻腔内窥镜手术加收 200 元/台次;
耳内窥镜加收 200 元/台次;
脑室镜(颅内镜)术加收 500 元/台次;
脑立体定向仪术加收 200 元/台次;
显微镜购进价在 30 万元以上每次手术加收 350 元;
飞秒激光手术系统另行计价;
术中使用微动力系统加收 1170元;
泌尿电子软镜加收 275元;
椎间孔镜每台手术加收 908元。
经颅内镜脑内异物摘除术 3276元
立体定向颅内肿物清除术 2860元
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 4095元。